“我就帮人拉拉客户,咋还犯法了?”
最近,清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“特殊”的开设赌场案,被告人陈某甲、陈某乙、黄某某、肖某某、林某甲、俞某某、林某乙、许某某、李某某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没开赌场,只是给赌博网站当客服、招揽赌客,结果被判了刑!这到底是咋回事?
案情回顾
2019年-2021年期间,陈某甲、陈某乙、黄某某、肖某某、林某甲、俞某某、林某乙、许某某、李某某分别在“彩票网”注册、绑定银行卡,在该赌博平台充值,下注赌博,该赌博网站具有推荐、发展会员功能,每发展一名会员或发展的会员参与赌博,就会得到相应的返点(可提现),九名被告人均发展下线并得到相应的返点。后九名被告人分别落网。
法院裁判
法院判决:参与即共犯,别当“冤大头”!
法院审理认为,九名被告人明知是赌博网站,仍提供客服、代理发展赌客并收取洗码费等帮助,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。最终,陈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,并处罚金1.5万元, 陈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.5万元。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1.5万元。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林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俞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林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许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6000元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。
“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建网站、坐庄才算犯罪,其实拉人头、搞推广、收黑钱,都是‘赌场链条’的一环!”法官强调,网络赌博隐蔽性强,但“马甲”再厚也逃不过法律制裁。
法官提醒
法官提醒:这些“帮忙”都可能让你坐牢!
根据《刑法》第303条,开设赌场罪不仅处罚经营者,以下行为也属犯罪:
1、 当代理:招揽赌客、组建赌博群;
2、 搞技术:维护网站、开发赌博APP;
3、 管资金:代收赌资、洗码抽成;
4、 做推广:发广告、引流吸粉。
记住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赌资流水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,电子证据分分钟让你“现原形”!
法官提醒:远离三句话,保住钱袋子!
“我就是个打工的”
——明知违法仍参与,没有“不知者无罪”!
“赚点小钱没人管”
——累计赌资超5万元或抽头渔利超5000元,就得判刑!
“网上玩玩不犯法”
——手机一刷就能赌?赌客也可能被拘留罚款!
赌博网站像张网,拉人头的、收黑钱的都是“织网人”。咱老百姓千万别被“轻松赚快钱”忽悠,发现可疑链接、赌博广告,立即举报!记住:不碰赌、不帮忙,守法才能活得踏实!
供稿:郝 伟
原标题:《网上帮忙拉赌客也算犯罪?这个案例告诉你真相!》